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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各項證明文書

項目 受理單位 費用 交付時間
出院前 出院後
病歷摘要 護理站 櫃檯 500元 三天內
影印病歷 櫃檯 櫃檯 10張以內(A4)/200元

每增加一頁(A4)/5元

三天內
診斷證明書 護理站 門診 兵役用途:500元/份 三天內(門診病人請於醫師診察時提出申請)
甲種:1000元/份
乙種:150元/份

同次申請

第二份起,每份50元

死亡證明書 櫃檯 櫃檯 三份內免費

第四份起100元/份

當天

所需資料

本人申請

(1)身分證正本

*外藉人士須具備護照正本或居留證正本

病人未成年

(1)由法定代理人申請

(2)病人戶口名簿

(3)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

他人委託申請

(1)病人身分證正本

(2)受託人身分證正本

(3)填妥委託同意書

病人為死亡者

(1)具繼承權家屬(其配偶、直系親屬、兄弟姊妹或法定代理人),出示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(身分證、戶口名簿或戶簿謄本等正本)

(2)病人除戶證明正本

(3)填妥病歷資料影印申請書、委託同意書

保險公司提具投保時病人所簽概括性條款之同意書,不能視同上項所稱之委託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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