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申辦各項證明文書
項目 | 受理單位 | 費用 | 交付時間 | |
出院前 | 出院後 | |||
病歷摘要 | 護理站 | 櫃檯 | 500元 | 三天內 |
影印病歷 | 櫃檯 | 櫃檯 | 10張以內(A4)/200元
每增加一頁(A4)/5元 |
三天內 |
診斷證明書 | 護理站 | 門診 | 兵役用途:500元/份 | 三天內(門診病人請於醫師診察時提出申請) |
甲種:1000元/份 | ||||
乙種:150元/份
同次申請 第二份起,每份5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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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證明書 | 櫃檯 | 櫃檯 | 三份內免費
第四份起100元/份 |
當天 |
所需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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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申請 |
(1)身分證正本 *外藉人士須具備護照正本或居留證正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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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未成年 |
(1)由法定代理人申請 (2)病人戶口名簿 (3)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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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人委託申請 |
(1)病人身分證正本 (2)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(3)填妥委託同意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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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為死亡者 |
(1)具繼承權家屬(其配偶、直系親屬、兄弟姊妹或法定代理人),出示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(身分證、戶口名簿或戶簿謄本等正本) (2)病人除戶證明正本 (3)填妥病歷資料影印申請書、委託同意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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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公司提具投保時病人所簽概括性條款之同意書,不能視同上項所稱之委託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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